(2017年12月17日在县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
嫩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红军
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嫩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7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以司法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检察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面对新一轮司法责任制改革,我们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关于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强化检察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一是改进方式方法,突出监督。积极探索重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侦查监督部门在受理123件149人呈捕案件中依法纠正漏捕6人,不捕24件29人,监督“另案处理”1人、跟踪在逃5人,立案监督9件;公诉部门在受理254件355人公诉案件中依法做出不起诉6件9人,追漏、防错案件14件18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次,制发检察建议2份。今年4月我院分别在法院、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检察室,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纠正违法15件次。今年9月在我院成功举办了全省基层院“司法改革新形势下检察监督新途径研讨会”,进一步延伸拓展了检察监督渠道。
二是注重检察建议,提升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依法办理民事再审监督案件3件、民事诉讼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件、行政诉讼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执行行为违法监督案件3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通过对法院判决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和对欠缴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情况的筛查,发现线索8件,立案3件,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较好地维护了国家公共权益。
三是深化检察改革,完善监督。全面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员额检察官办案责权。积极探索跨部门办案组,办案资源得到优化,办案质效明显提升。省、市院把我院确定为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单位,改革使人员结构、办案职能都得到了充分整合,干警工作积极性提高。今年7月我院在全省政法系统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交流了典型经验。
二、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的监督质量和效果
我们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依法办案,提高执法水平,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关键节点,反腐败斗争力不减。在改革的关键节点,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集中查办了涉农惠民、扶贫开发和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窝串案10件18人,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惠民政策的实施。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
二是强化政治意识,在关键时期,打击刑事犯罪手不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我们时刻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大局意识,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92件110人,其中严重暴力犯罪20件31人,以非法访手段寻衅滋事等犯罪7件8人,盗窃、抢夺等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39件42人,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始终一心为民,在关键时刻,回应群众诉求意不乱。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群众诉求无小事,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加大巡访、约访和回访力度,对人民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懈怠、不敷衍,在第一时间认真接待、及时处理答复52件87人次。建立“互联网+”接访机制,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服务群众,我院被评为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妥善处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复杂疑难案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素能提升为目标,切实增强检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大事来抓,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素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强化思想建院。把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摆上思想建设首位,坚持深入学,把专家辅导学习与上好党课结合起来,举办学习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微党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落实“1+1”帮学对子,提高学习效果。坚持实践学,把学与做结合起来,带领干警在办案中积累学、在学习中精心做、在创优中提素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得到加强,今年4月在全市检察系统党建工作交流会上推广了典型经验。
二是以“整顿机关作风”为重点,坚持形象塑院。把正风肃纪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扎实开展整顿机关作风、纪律作风专题教育,组织学习讲堂,讲好廉政故事,通过讲谈式、互动式学习交流,引领干警启发心智、廉洁勤政。制发《致干警家属的一封信》,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实行责任状、工作提示卡、任务告知卡、情况反馈卡“一状三卡”制度,推进作风建设机制化;加大督察追责力度,重点围绕不廉洁办案、不文明办案、工作庸懒散等突出问题进行督察并下发通报11期,追责13人次,增强了督察的刚性。
三是以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推进规范治院。始终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在抓细节化、精确化和个性化管理上进行了有益实践。坚持领导主抓常态化,落实定期跟进制度,实施分类评估推进,重点抓好一事一议一结。在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细节化、全方位、多层次,对所有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全部进行详细规定。在管理上,注重将精细化管理结果纳入干警个人政绩档案,对违法乱纪人员“严管重罚”。注重对目标责任状采取不同的考核方法,对员额检察官的考核,实行季度业务定量考评与抽量评估相结合;对综合工作的考核,实行上级督察与定期评估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在管理中整体推进。注重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召开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座谈会等有效形式,促使检察工作在接受监督中提升管理。
各位委员,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要不断提高,个别干警还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要求还不适应;诉讼监督工作还不到位,主动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六次党代会确立的“‘三大转型’升级、‘四大产业’集群、‘五大民生’工程”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能力,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更加关注保障民生,全力维护发展大局,努力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要更加注重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切实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做好检察工作对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及决胜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意义,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保护资源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在服务城乡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上有积极作为。要继续强化涉农检察工作,努力在服务民生和服务城乡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二、要更加注重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高度重视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参与平安嫩江建设。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打击合力。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妥善处理涉检信访突出问题。
三、要更加注重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抓住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努力提高法律公信力。
四、要更加注重素质提升,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干警按照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要求,自觉地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上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提高办难案、办铁案的本领,确保执法成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稳妥推进刑事和解、不捕说理、检调对接、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四要强化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警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自律能力。
各位委员,面对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忠实履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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