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嫩江县纪委信访室(监察局举报中心)职能介绍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从互联网上收集群众举报;提供信访信息,筛选案件线索;督促、催办、审核转请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信访问题;直接查办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等突发性事件;对委局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违纪的问题实施信访监督;对信访工作及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受理范围
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嫩江县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受理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相关规定,应当由嫩江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办理原则
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和举报内容,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办理举报件。有关具体规定详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四、检举、控告人的义务
1、检举、控告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2、检举、控告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注意事项
1、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嫩江县政府大楼511纪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161400
举报电话:(0456)7505801
2、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3、网络举报邮箱地址:njjwx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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