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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3052018-156258    
  • 分类:
  • 财政局;部门文件
  • 名    称:
  • 嫩江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号:
  • 日期:
  • 2018-01-10

    嫩江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http://www.jjxx100.com    时间:2018-01-10 10:11:51    来源:财政局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科学配置、高效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市县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我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省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完善机制、强化应用,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财政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本级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具体实施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下属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预算单位要结合实际,选择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民生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在2018年将所有部门预算项目和本级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3、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指标体系、评价体系,做到标准统一、数据准确、方法科学、程序透明、信息公开。

    二、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各预算单位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和调整本年度预算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绩效目标填报要求,科学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编制绩效目标,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范围是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及部门预算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和省级专项支出(含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参照黑财绩[2017]4号文件按定额管理的项目支出、其他各类人员补助支出、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暂不填报绩效目标。申报时间为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由纳入试点的预算单位在年度部门预算开始执行后申报。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支出绩效目标由各预算单位于编制年度预算“二上”时同步申报。

    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试点的确定:绩效评价股会同预算股和业务股在每个业务股管理的预算单位中选择一个部门(单位)开展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试点。

    2、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各预算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可行性、适当性、相关性、完整性等审核。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应要求各预算单位进行调整,审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不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的,不安排预算。具体程序为财政部门主管业务股负责对各预算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按有关要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财政绩效评价股复审,复审合格报财政预算编审中心汇总。

    3、绩效目标批复。财政部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送预算时,同时报送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与批复部门预算一并批复绩效目标。财政绩效评价股会同财政预算股提出绩效目标批复和公开规范要求。财政编审中心负责在人代会批准部门预算草案后20日内,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于批复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并将批复文件抄送财政绩效评价股。财政部门主管业务股负责督促各预算单位根据批复文件及时公开绩效目标。

    (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

    绩效运行监控是指财政部门和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运行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的控制和管理活动。

    1、绩效运行监控时点。财政部门主管业务股根据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进度,确定具体运行监控报告时点。一般情况下,拨款时受理并审核《绩效运行监控表》。

    2、绩效运行监控实施。各预算单位组织收集绩效运行信息,在对绩效运行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照绩效目标,向财政部门主管业务股编报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财政部门主管业务股将审核后的《绩效运行监控表》及纠偏意见报财政绩效评价股。

    3、绩效运行监控的主要内容。一是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计划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预期完成程度及趋势,计划带来效果的预期实现程度及趋势,二是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具体工作任务实际开展情况及趋势,项目实施计划的实际进度情况及趋势,项目实施计划的调整情况等。三是资金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用款计划的时效性,专项资金支付方式,拨款效率,资金安全性等。四是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工程招投标和监理、项目验收等情况,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相关资产管理情况等。

    (三)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绩效评价时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应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实施绩效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

    2、预算单位自评价。财政部门主管业务股负责督促各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价并初审。财政部门主管业务股将初审通过的自评价报告报财政绩效评价股复审。将经财政绩效评价股复审通过的自评价报告在人代会批准部门决算草案后20日内,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于批复部门决算时一并批复,并负责督促各预算单位根据批复文件及时公开绩效自评价报告。

    3、财政综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股按照一定比例,重点对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民生等项目制定评价方案,与财政部门主管业务股组成工作组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实施再评价

    (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1、财政绩效评价股负责会同财政部门主管业务股全面总结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上报财政局长审议。将审定的评价结果上报县人大、县政府。

    2、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3、绩效评价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绩效意识,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成为我国财政支出管理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财政部自2011年以来出台一系列制度办法,对全面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出了具体部署。按照黑龙江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各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的主动性,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履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职责,积极配合财政局开展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二)认真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实效。从2018年起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制定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期间要按照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项目完成后要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工作中,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预算单位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预算绩效问责机制。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发现预算支出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提出停止预算执行、调整绩效目标和追责建议,报至县政府。

     

     

     

     

    基层各单位及相关企业和部门:

    现将《2017-2018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嫩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766

    嫩江县交通运输系统2017-2018年标本兼治

    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黑河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依据《黑河市2017-2018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黑市安委办字〔201727号)和《嫩江县2017-2018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嫩安委办发〔201735号)精神,现制定嫩江县交通运输系统2017-2018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关于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系列要求为指针,严格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标准先行、示范引导、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突出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构建全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全系统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总体目标

    交通运输系统落实技术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保障措施;完成淘汰国家确定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风险点得到全面排查确认,建立健全管理档案、落实管控措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三违”行为大幅度下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更加完善;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已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治理实施方案,及时完成整改,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特别重大事故;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力争到2018年,在全系统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根本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局里成立交通系统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国会13304565507县交通运输局书记局长

    副组长:付鹏飞13694568885县交通运输局主任员

    洪纯夫13904565795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占河13945745345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王发生18645688699县道理运输管理站站长

    关海波15846859888县公路管理站站长

    李学峰13763694809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苏庭信15084508999县公路客运站站长

    李铁柱13945735555县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站长

    邢亚琴13091774909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张其敏13945745550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校长

    刘昌江13555220003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成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专项推进工作组,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基层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和推进机构。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各单位要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要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防控论证,明确重大危险源清单。要加强规划设计间的统筹和衔接,确保安全生产与交通运输发展同规划、同设计、同实施、同考核。各类运输场站和渡口所选址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因素,有效降低安全风险负荷。

    2、合理确定企业准入门槛。要严格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审批部门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准。

    3、落实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运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大型客车、旅游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制造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配置标准,强力推动企业采取防碰撞、防油料泄漏新技术,强化动态监控系统应用管理。

    4、严格控制人员密集场所人流密度。要加强大型交通枢纽设施状态和运营状况监测,合理控制客流承载量。要建立健全客运站、渡口等人员密集场所人流应急预案和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

    5、严格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准入要求,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要求。建立健全生产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和行业禁入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职业禁入,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行业禁入。督促企业严格审查外协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资质。

    6、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技能。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关键岗位人员入职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继续教育和考核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完善客货车驾驶员职业要求,改革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培训考试机制,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员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培训。

    (二)着力构建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

    1、切实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要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2、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生产经营单位要以事故预防为重点,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分析、辨识和评估制度。要组织全体员工对可能引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因素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评估辨识,以储存区域、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环境条件、工作场所、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为单元,组织专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各类风险因素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点进行评估确认,并建立健全“四帐、四制、一库、一系统”(四帐:风险点清单台账、风险点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台账、重大隐患挂牌治理台账;四制: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重大安全隐患管控措施、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一库: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一系统:建立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全面、规范,并持续更新完善。

    3、实施风险分类和等级确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分类梳理,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其中重大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交通运输局和安监部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绘制企业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

    4、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落实管理责任、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等,要强化重点管控,并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并报送局安委办和县安监部门。

    5、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和有害因素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控措施;风险岗位设置告知卡,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现场、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将紧急状态下撤离方案告知可能危及的相邻企业和单位。

    6、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行业标准,针对每一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对风险点管控范围,将风险点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每个风险点的隐患排查内容、频次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自报自改常态化,对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7、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重大风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动态掌控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在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中明显标注,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和风险预控管理,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报交通运输局和县安监部门。

    8、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企业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健全落实安全培训责任制。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

    (三)健全完善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及部门监管体系

    1、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理顺和明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等职责,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隐患整治工作机制。省交通运输厅将制定《全省公路水路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和《全省公路水路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各单位要按照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开展对标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建立重大风险预警预报制度。各单位要明确重大风险管控重点,建立重大风险监测监控系统,建立重大风险风险预警预报制度,做到风险预警准确全面,风险预报及时有效和接警处置顺畅迅速。

    3、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局将按照要求和各单位要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政府、企业、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要督促企业将所有辨识出的风险和排查出的隐患全部录入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督促企业履行自查自改主体责任,对每一个环节做到痕迹化,通过痕迹倒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清晰明了。

    4、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各单位要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保障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隐患排查治理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5、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的持续改进。

    五、时间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10日至615日)。各单位对预防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专项培训阶段(616日至930日)。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参加本县安委办组织的培训班。

    (三)试点创建阶段(930日至1130日)。担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试点任务道路运输管理站要重点确定2家试点企业(单位),并于6月底前完成试点单位创建工作。

    (四)经验推广阶段(1130日至2018330日)。担负试点任务的道路运输管理站,要全面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并于715日前报局安委办。局将推广试点单位经验和做法。

    (五)重点推进阶段(2018331日至20181130日)。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2017]7号文件要求和省厅“两个暂行办法”逐项推进落实。

    (六)重点验收阶段(2018121日至31日)。各单位组织做好省政府安委会重点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七)全面推进阶段(201811日至1031日)。各单位在201811月底前,全面完成本领域1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项工作,绘制“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

    (八)总体验收阶段(2018121日至30日)。各单位组织做好县政府安委会全面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责任,细化分工,明确时限,抓好落实。

    (二)要强化研究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时限和考核办法。要结合实际研究探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和隐患治理措施办法,积极推进“四帐、四制、一库、一系统”,确保达标创建质量。

    (三)要强化整体推进。各单位要把推进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作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同督导、同检查、同通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对隐患必须立即消除,筑牢双重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

    (四)要强化示范带动。担负试点任务的道路运输管理站,要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工作。通过总结试点领域和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风险管理机制、制度、方法、标准等,推进全系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五)要强化创建考核。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切实加强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监督及考核问责。省厅将对构建双重机制情况适时进行检查考核,并及时通报情况。

    (六)要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反馈阶段性工作情况。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按规定时限、季度工作每季度月末15日前、2017年年度工作总结于125日前、2018年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末15日、年度工作总结于125日前分别报局安委办(联系人:印兆臣,联系电话:7525411)。

    (编辑: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