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012017-155739 | 发改局;机构设置 | ||||
嫩江县发改局 | |||||
发改局 | 2017-12-27 |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价格政策;研究和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4、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5、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和省、县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重大项目;拟订工业发展规划,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交通运输、邮电等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成套设备的消化创新工作。组织编制与实施第三产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
7、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工代赈计划。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8、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9、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措施,负责相关工作。
10、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12、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3、拟定和制订县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计划、方案,执行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
14、负责尼尔基水库嫩江淹没区移民安置工作;负责移民工程实施;会同设计单位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按拨款进度编制移民搬迁、新村建设、生产开发及专项设施复建工作计划。
15、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体系、负责对移民集体和个人的搬迁、安置、工程等各项资金的审查管理工作。
16、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的思想教育工作,具体解决移民安置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宣传移民安置政策法规,促进移民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负责全县移民的后期扶持开发,使移民逐步富裕起来。
17、负责根据尼尔基水库库区管理办法进行水库库区各种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
18、负责对我县的省内和外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人员登记、核定、复查和资金发放,项目扶持申报、实施、检查验收,人员登记、核定、复查和资金发放工作;负责全县移民的后期扶持开发,使移民逐步富裕起来。根据国家要求负责对移民各单项工程检查验收工作为国家对整个移民工程进行终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19、负责全县移民信访接待、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维稳工作。
20、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拟订全县价格宏观调控目标;负责全县价格信访和宣传工作。
21、承担全县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全县价格宏观调控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发布价格信息和公告;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建立、健全各类职责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2、拟订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制度草案;监督指导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各项价格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3、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龙江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制定县管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作价原则和办法;制定本县行政区域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差率控制、最高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和应急预案,遏制价格突发事件;审批国家、省、市授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县管理权限内经营性收费项目、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发放、审验《收费许可证》。
24、负责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负责群众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违法案件受理工作;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开展价格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工作。
25、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承担对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市局做好全县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的预受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物价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
26、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授权和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负责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
27、贯彻实施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8、拟订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招商引资活动方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册的编制工作。
29、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任务单位进行督办、建立健全招商网络,收集相关产业投资信息。
30、负责对驻外经贸联络处及专职招商员的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负责拓展国内外友好城市间经贸合作领域工作。
31、指导和管理全县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工作。
32、负责指导协调我县驻境外经贸联络处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工作。
33、负责协调组织外资项目的谈判、签约业务。
34、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姓名、性别、职务)
邢广明: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霍学湘:主任科员: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分管组织、宣传、统战、妇联、共青团、工会、综合治理、普法、计划生育;分管商贸股,信息中心,联系移民办,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李树新:副局长:分管综合股、农经股、工交高科股,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联系招商局。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李树新:副局长(代管):分管投资股、社会事业股。协管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信访工作、全民创业活动、干部大下乡活动。负责联系物价局。
马利平:纪检书记:负责党委纪检工作,分管行风建设、环境建设,分管交通类项目,协助党委书记抓廉政建设、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杨玉彬:主任科员:负责大项目办工作,负责大项目谋划和推进工作,协助抓田间工程项目管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郑军岩:主任科员: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
(一)人秘股。电话:7521174
负责会议组织、文件传达、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工资档案、财务管理、老干部管理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资产、人事、接待、保密、保卫、后勤、综合协调等行政事务。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和相关重大问题。
(二)综合股。电话:7538604
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组织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负责嫩江县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协调、监督和实施工作。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全面可持续发展等宏观调控目标;协助做好重要物资储备;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
(三)投资股。电话:7538604
研究运用国家政策,组织编制上报各类建设项目,争取国家、省各渠道资金,制定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协调组织重点建设资金;确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审批管理权限内的基建项目,审核、呈报上级审批项目,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实施、评估和验收工作;依法对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进行稽查监管,研究拟订全县大项目稽查监管工作计划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县稽查监管工作。负责上级考核县领导班子四项指标监管和调控。
(四)经济贸易股(国外资金利用股)。电话:7521174。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负责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价格政策的制定。监测分析我县利用外资的情况,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提出利用外资规划,协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管理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重大项目。
(五)农村经济发展股。电话:7522072。
衔接平衡农业、水利、林业、牧业、渔业、乡镇企业、气象等部门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安排重大项目,落实和争取各项专项资金;安排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项目,编制年度农业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制定世行、亚行贷款农业项目规划,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审查选定项目;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组织配套资金的落实并督促按时还贷。
(六)工交高科股(国民经济动员办)。电话:7522072。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态势,实施经济结构调整,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县基础产业战略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能源等行业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中、长期年度计划及发展战略和政策,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准备,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七)社会发展股。电话:7537394。
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安排社会事业部门投资计划和社会发展专项资金。
(八)移民办。
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的思想教育工作,宣传移民安置政策法规,按拨款进度编制移民搬迁、新村建设、生产开发安置及专项设施复建工作规划。负责对移民集体和个人的搬迁、安置、工程等各项资金的审查管理实施工作。负责全县移民的后期扶持开发,根据尼尔基水库库区管理办法进行水库库区各种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对我县的省内和外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人员登记、核定、复查和资金发放,项目扶持申报、实施、检查验收,人员登记、核定、复查和资金发放工作;负责全县移民的后期扶持开发,负责全县移民信访接待、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维稳工作。
(九)价格股。
负责组织全县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协助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查处重大收费违法案件。开展商品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承办重大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举报案件。开展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社会监督工作。组织全县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中省直单位、地方政府和事业单位价格违法案件。负责对市场价格垄断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工作。承办价格垄断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举报案件。负责全县价格监督管理法制建设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培训工作。负责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程序合法性的审理、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处罚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价格执法案卷的评查和监督执法文书的规范工作。组织全县价格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工作推行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收费价格公示制度;组织指导行业物价管理制度和物价员队伍建设。负责价格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负责农产品成本预测调查、常规调查、直报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收费许可证》核准发放、审验工作。
(十)招商办。
负责组织拟订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册;承办县内外投资者来访、协调、接待、洽谈工作;组织及参加国内外重大招商项目的对接、洽谈、考察及签约活动;建立广泛联系,建立健全招商网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重点招商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督办及档案建立、检查、管理;负责招商工作情况综合、统计分析、检查考核、成果认定;收集相关产业投资信息,研究嫩江相关产业招商方向,为国内外投资者领办项目落地前的相关手续;受理外来投资企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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