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012017-155628 | 司法局;机构设置 | ||||
嫩江县司法局 | |||||
司法局 | 2017-12-26 |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县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管理法律服务市场,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顾问、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
(四)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六)负责内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七)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
李强:男,司法局局长。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和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王育民:男,司法局副局长。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法制建设、司法鉴定。分管依法治县办、公律股、公证处、法制股、各律师事务所。
魏茂利:男,司法局副局长。负责后勤保障、日常事务管理、网络建设、机关纪律作风、安全保卫、信访、社区矫正、对外宣传、基本建设(包括财装)、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人秘股、社矫办、两劳股。
李志强:男,司法局副局长。负责基层管理、信息调研、法律援助等工作。分管基层司法所、基层股、法律援助中心、支部建设、。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电话:7503148
负责全局的政务工作。即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和印发,政务信息、文秘、统计、保密、信访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财务、会务接待、车辆使用管理、后期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全局的后勤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基层股。电话:7530148
负责对全县个司法所的业务指导,管理基层法律工作者,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政工股。电话:7520148
负责全局的队伍建设工作、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立功创模、奖惩、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等项工作。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工作和全局的通讯报道工作。
(四)两劳股。电话:7503148
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跟踪教育及协助安置;指导和管理过渡性安置经济实体工作。
(五)公律股。电话:7530148
负责对公证、律师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整顿管理法律服务市场,负责全县的公证、律师案件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法制股<含司法鉴定>。电话:7516148
负责本单位内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法制培训、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史志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及对司法签定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公证处。电话:7524729
负责办理全县的各项公证业务,并解答咨询、代写文书。
(八)依法治县办公室<法制宣传股>。电话:7513148
负责全县的法制教育工作和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
(九) 社矫办。电话:7616396
负责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组织社区教育资源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文化教育、法律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未完成法定义务教育的矫正对象完成法定义务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对就业困难和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相应帮助;积极协调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劳动基地和就业基地。
(十)14个基层司法所
负责全县每个乡镇的司法行政业务,包括民事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协办公证、诉讼或非诉讼代理、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担当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等。
主办单位:嫩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嫩江县网络工作管理办公室 备案序号:黑ICP备060048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