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政应急委发【2017】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受高空冷涡影响,10月20日,我县有明显雨夹雪天气过程,降雪期间风力偏大、气温下降、道路湿滑,并有道路结冰出现。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做好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各乡镇、各部门要完善雨雪冰冻天气相关应急预案,提高预案可操作性,重点完善公安消防、交通运输、食品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及供暖、供水、供电和“城市生命线工程”等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在极端天气导致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充分发挥作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根据预警响应级别,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救援力量予以妥善处置。
二、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气象部门要加强极端天气中短期预警预报工作,及时为县政府和各乡镇、各部门提供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与相关部门联系,完善应急联动网络。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输、城管、铁路、海事等部门要增加力量,加强对事故易发地段的管理、巡查,科学运用封路、间断放行、组织车辆分流、除雪融冰防滑等措施,全力保障交通要道和城市道路的安全畅通;农业部门要指导各地抓紧捡收秋粮;电力部门要加大巡线检查力度,确保电网运行安全;通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断电和线路中断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商粮、物价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市场商品供应,避免因雨雪天气导致物价异常波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大极端气象天气信息和防范应对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
三、及时报递事件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做好极端天气应对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在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尽快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事件的发展,随时续报相关动态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县政府应急办电话:7533054,传真:7546230。
嫩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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