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莹(身份证号231121198605190124)因保管不善,将YG20120727号房产预告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预告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莹
2017年10月23日
黑公网安备 231121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