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政策及补贴对象 |
全面推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补贴方式,即:在乡(镇)领取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后,先行自主购机,再参加县农机部门组织的公开摇号,获得补贴资格的购机者,经公示无异议,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汇入购机者银行卡账号,不是买了机具就一定能得到补贴;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
补贴机具种类标准 |
补贴机具种类标准请在黑龙江省农机化信息网(http://hljnj.hljagri.gov.cn/)的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中查询黑龙江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或向县农机部门咨询。 |
购机者 职责 |
1.以户为单位申报,每户只能申报1台套、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限报1台套。 2.购机者须在购机有效期内购置机具,凭购机发票等材料到乡镇和县农机部门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农机购置补贴。 3.购机者要协助县、乡农机部门做好补贴机具的核实、登记造册工作。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 4.购机者必须在规定的补贴机具种类中挑选机具,在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和公布的补贴经销商处自主购机,否则将无权申报补贴。 5.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检查,退换货前需经农机、财政部门批准。 |
乡镇农机部门主要职责 |
1.发放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时要认真向农民宣传补贴政策,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不得突破补贴对象资格条件的规定,超范围办理。 2.严禁强行向购机者推荐产品,以代收代购名义收取农民购机款。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 3.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及补贴标准,对照补贴机具进行逐台核实。 |
供货单位职责 |
供货单位要在经销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不得代办补贴手续;要及时按相关规定开具税务部门正规发票,并标明购机者名称、机具发动机号、出厂编号等信息;不得改变补贴机具的主要配置和参数,不得用非补贴机具替代补贴机具销售;补贴资金兑付后,补贴对象退换货前需经农机、财政部门批准,补贴对象将补贴款退回财政专户后,方可退换货,补贴对象与经销企业自行产生的退货行为,视为虚报冒领补贴。 |
购机和申请补贴资金结算程序 |
1.通过摇号确定补贴对象。 2.确定的补贴对象要公示不少于7天,同时在本县农机购置补贴网络专栏中公示。 3.要组织获得补贴的农民填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登记信息表(代验收单)。 4.县级财政部门通过购机者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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