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守民
历史上,各个朝代在嫩江县境内建立政权后,民政均是历代地方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地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不同,也就自然地造就了一方不同于别方的文化史。为了更好地挖掘、发现、找寻嫩江县地域民政发展史中不同于别处的特点及规律,尤为嫩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笔者根据多年来对嫩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史的研究,特将嫩江县元明以前历代民政文化史简要记述如下:
一、原始社会时期嫩江县“民政”发展之源
据史记载,我国民政机构最早起源于尧舜禹时期,那时民政工作内容单一,国家意义上的民政机构十分并不专业或不存在。这一时期生活在嫩江境内早期原始人类的婚姻、殡葬、氏族保障、氏族社会组织保障及分布不同流域地域都属早期民政发展的历史渊源和存在。考古发现,早在旧石器时代嫩江中、上游流域就有人类活动。在位于嫩江中游左岸、临江乡多金村北1公里处临江乡多金原始社会遗迹,位于嫩江上游左岸卧都河入江口南1公里处卧都河原始社会遗迹,分别发掘出刮削器和陶片来看,这一时期的文化属细石器文化的昂昂溪类型。
根据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论述并推断,这一时期的嫩江县早期人类过着有氏族社会组织保障的群婚制生活,这是嫩江县早期人类在现代民政文化意义上上的种存在。嫩江县境内的早期人类,由于文字和骨器石器甚或炼铁的出现促进了社会的大发展。这此时处于原始社会后期,随着奴隶的出现,阶级便也产生了。随之,民政便以一种社会功能式形态存在着嫩江境内的各部族的生产生活中。
二、夏商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政文化发展
据考证,早在帝舜时期,嫩江流域肃慎先民就已经“朝贡弓矢”,属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发展到周朝时中央民政机构已分设8个方面16种官职称呼,分别为:媒氏,封人,牧人、牛人、充人,载师、闾师、县师、廛人、司关,司暴、司稽,遗人,保氏、司谏,质人。商周时期,生活在嫩江流域的早期肃慎先民及其他部族们,凡属周天子之部族,受周礼者均已不同程度地采用或沿用了周朝的民政管理制度或称谓。
史载,南北朝时嫩江境属扶余国管辖。这一时期生活在嫩江境内的各部族,由于长期受中央周礼民政制度影响,其在管理上已均会延用或采用现代意义上的民政化管理。从周朝至南北朝时,嫩江境内的统治者同中原的一些王朝或属国比并不十分重视民政,民政机构部门的地位较低,其机构和职能一般来讲为隶属于辅相职官机构的一从属部门或根本就没有类民政机构部门,但不容置疑的至南北朝时,生活在嫩江境内隶属中央王朝或大国的一些主要部族或属国,在各司“民政”管理上已开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隋唐南北朝至元明期间的民政文化发展
从民政行政区划职能和政权管理这一职能来说,嫩江县在隋朝属室韦地,唐朝属河北道室韦都督府岭西部,辽朝属东京道室韦王府,金时期属上京路蒲峪路,元初为乃颜封地、中为蒲峪路屯田万户府、后属辽阳行省开元路。元朝建立北路驿站时,嫩江县境内所设驿道驿站站民在生产生活中站丁和站民生老故去,抚恤丧葬殡仪等各种行为活动,无不体现着“民政”这一种社会形态在国家层面的的存在。
古代在一地长期驻军是为对一地进行政权建设和长期加强一地统治的有效载体和标志。嫩江县在明朝属奴尔干都司管辖。从《明史.兵志》看,明时期其军队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卫所制。史载,1409年(明永乐七年)4月9日 ,明朝在墨尔根河左岸、今县城址置木里吉卫。1449年(正统十四年),在今县内伊拉哈镇展望村置亦力克卫。明代置卫,军政合一的木里吉卫是明朝中央管理黑龙江、嫩江流域的中转站和支撑点。这两处卫的设置,是嫩江县在民政政权建设表述方面最权威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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