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嫩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化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嫩政办发【2017】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商务粮食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统计时间跨度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嫩江县商务粮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501513;电子邮箱:lsj.ds@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商务粮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嫩江县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考核考评办法》的要求,以做好主动公开为核心,以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领导重视,工作效率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毕显林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国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内贸股、外贸股、粮食执法大队、粮食管理股、法律法规股、粮食市场管理办公室等各股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同时在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上予以经费保障,从而有力保证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多措并举,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的要求,主动、及时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二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履行相应的审核程序后才予以公布。三是严格按照嫩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操作要求,规范网上信息的发布;四是积极开展信息清理工作,清理不完整、不规范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多形式、多媒体公开,扩大信息公开面。通过编辑《商务粮食信息》、创办公示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图片、文字、录像等多媒体,及时公开部门职能、政策法规、项目建设、行政执法及其他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充分重视编发《商务粮食信息》工作。年初即将编发《商务粮食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给每个股室和每名干部下达写稿任务,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全年共编发《商务粮食信息》12期,《党委宣传工作信息》20期,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了我县商务粮食工作的开展情况,使上级有关部门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县商务和粮食工作状况。
2、积极与县级媒体开展合作,大力报道商务工作。积极与省报社、市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和县广播电视台等县级媒体开展合作,及时、全面、详实地提供资料或供稿,对“对俄经贸洽谈会”、“哈洽会”、“黑洽会”、“金秋粮食洽谈会”、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及商务粮食工作等亮点工作进行深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国际商报》刊登1篇、《黑龙江日报》刊登1篇、《黑河日报》用稿2条、县广播电视台采用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过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六、今后的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力度,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商务和粮食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四是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前提下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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