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现将2016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
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年初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以局长韩守林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进一步健全,形成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部门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规范性文件、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文件;及时公开城市最低保障、农村最低保障和农村五保、救灾资金分配、优抚资金分配等资金类信息情况。
(三)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审批等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绘制职权清单、制定职权运行标准。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方便公众申请。
(五)完善公开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民政各项业务工作流程。
2、民政工作职责。
3、局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及各股室的主要职能。
4、本年度民生资金发放情况名单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名单。
5、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1、在县政府网页上主动公开信息。
2、在嫩江民政信息网上提供咨询服务。
3、局机关通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2016年度未有收到申请后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办理婚姻登记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少数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个别部门提供公开文件较为迟缓。今后,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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