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林业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嫩江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嫩政办发[2017]4号)文件相关规定编制而成。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推行依法行政。林业局对本年度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并通过县林业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林业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意见》和《嫩江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详细安排部署了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进一步健全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审查制度、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意见》、《嫩江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了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林业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林业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意见》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6年,我局主要采取公开林业资讯、政策法规、生态建设、资源保护、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党建工作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及领导分工,下设机构及机构职能、政府各类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6年,林业局在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信息230条。
2、重点公开内容。一是在“机构信息”中重点对局基本情况和局内设科室(秘书股、计财审计股、森林经营股、资源林政股、森林公安局、防火办公室、造林总站、林木种子管理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动管站、劳动基金管理站等业务科室)及其主要职能进行了详细介绍;二是在“林业资讯”中就林业发展、造林绿化、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了林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林权制度改革、等各类信息;三是在“领导简介”中公开了局党组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情况;四是公开涉林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信息;五是及时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流程梳理等工作信息,明确了权利、责任和义务,以便更好地为百姓服务。
(二)公开形式。林业局信息主要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公开资料、公开栏等其他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一)2016年,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221件,其中办理林木采伐证198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共10件,使用林地审核审批13件。主要受理方式为行政服务窗口受理。
(二)申请办理情况办结率达到 100 %。
(三)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的核发》
(二)《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木材运输证》
(四)《木材加工许可证》
(五)《木材经营许可证》
(六)《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七)《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八)《临时使用林地审批》
(九)《核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
上述9个项目为林业局当前正进行的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均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林业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2017年,林业局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2、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县林业局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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