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与记载区划的地名是国家权力再分配基本框架的一种政治表述,其区划地名所承载的不仅仅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对过往历史因朝代的更迭、政权的变化和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变迁的一种传承和记载。为此,近年来笔者在嫩江县民政局代表县政府编纂撰写《嫩江县政区大典》《嫩江县民政志》两书期间,对全县有建置以来的14个乡(镇)区划和地名的变迁与演变进行了深入的挖掘整理和考证。
嫩江镇
嫩江镇,位于县境西南部。东与长福镇毗邻,南与前进镇接壤,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额尔河乡隔江相望。
嫩江镇旧称墨尔根镇。元代,始称“灭捏该”,明代设卫称“木里吉”,清代均译作墨尔根。清初,筑城和置副都统,均定名墨尔根。墨尔根名称由来有二说:一为“以河名城”说,《龙沙纪略》《黑龙江述略》和《黑龙江外纪》均有墨尔根以河名城之记;二为“民族语意”说,《盛京通志》作“墨尔根,国(满)语,精能也”记,《三国地志》作“墨尔根蒙语技勇精熟,即善射之意也”记。经考,墨尔根河即今之喇嘛河,源于城东南60里,两源分别称大墨尔根沟和小墨尔根沟,汇合后称墨尔根河,流经城东和城北汇入嫩江,以河名城当为可信。明永乐七年(1409年)置木里吉卫,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北路驿道设置墨尔根站。清宣统元年(1909年)置第一区。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改府为县,遂为县政府驻地,1916年设置中区乡,1920年改设第一保,1929年设置县城镇。嫩江沦陷后,始为第一区,1935年设县城保,1939年改为嫩江街。1945年8月12日嫩江解放,1946年建立县政府时设置城区,1955年城区更名嫩江镇,1958年9月成立四季青人民公社。1959年1月,复称为嫩江镇。1962年改设6个街道居民委员会,1966年居委会改为街公所。1971年9月,在原嫩江镇郊区置城郊人民公社;1981年8月城郊人民公社更名墨尔根人民公社;1984年墨尔根人民公社转为墨尔根乡。2001年墨尔根乡并入嫩江镇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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