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波
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成品包装车间
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大门
“嫩江春”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
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坐落在有着“天鹅颈下红玛瑙”美誉的黑龙江省嫩江县境内,地处黑龙江边陲,西傍嫩江,南连松嫩平原,东依小兴安岭,北接大、小兴安岭结合部。土地肥沃,林海浩瀚,水草丰盛,自然资源极为丰富,素有“山清水秀、地杰人灵”之美称。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一个具有百年酿酒历史的企业,建国前为私营企业忠鑫永烧锅,1946年收归国有建国后改嫩江县制酒厂——嫩江县白酒厂——嫩江春酒厂——嫩江春酿酒厂,2001年产权制度改革时更名为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酿酒历史悠久,技术力量雄厚,现有国家高级酿酒师三名,发酵陈贮经验丰富。以黑龙江特产优质红高粱为主要原料,大米为辅料,采用大麦,豌豆、小麦制成的清茬、高温、红心大曲为糖化剂和发酵剂,制酒工艺用清蒸二次清的方法。低温发酵(21天发酵期),生产清香型大曲白酒。该产品以乙酸乙醇为主体香,乳酸乙醇为衬托香,具有清香纯正,入口绵甜、醇厚爽烈。尾净香长的独特风格。目前已形成清香、浓香、兼香三大系列,高、中、低度,中、低档,同时还生产蓝梅果酒、饮料,是黑龙江省酿酒行业骨干企业之一。
公司座落在嫩江县主城区福民大街飘香胡同,占地面积为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万平方米,注册资金87.4万元,管理层持股、股东17人。白酒生产能力年产3000吨,现有职工101人,退休职工81人(退休工资全部纳人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由企业承担),职工工资为绩效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形式,为全部职工缴纳五险一金。
组织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为企业的最高权利机构。下设总经理、经理5人,董事长总经理由法人代表一人兼任,职能科室为:综合办、生产设备部、质量开发部、供应部、销售公司、财务部、检验室等。生产车间为:酿酒车间、新型酒车间、成品车间、动力维修车间等。
产品销售区域以本地为中心,辅射周边半径200公里以内。“嫩江春”注册商标1984年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连续几届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产品为黑龙江省名牌产品,“嫩江春”牌系列白酒经黑龙江省质检局评价验收,产品质量能力保证合格,获国家计量免检,(准予使用C标志),2003年获得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企业现有固定资产786万元,无形资产未评估,土地在2001年产全制度改革时按当时政策以90万元入帐,按现行价格已增值数十倍。(以上数字为2009年末)
二、企业经营状况
2009年企业白酒产量1.172吨,工业总产值1421万元,工业增加值693万元,实现收入1057万元,上缴税金289万元,利润87.7万元。
三、合作宗旨、方法、方式
1、在重守信誉、质量优良、顾客满意、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人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理念前提下,引进更深层次的新思维、新理念,逐步提升企业的质量战略和营销战略,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2、引进新的人才、改变企业陈旧落后的知识体系,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使每一位员工都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重点引进市场营销方面的人才)。
3、引进部分资金,改变企业资金结构,在内部形成一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调整股金持有比例,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资金的保证能力。
4、以共同经营、共同发展为主,可参股、控股或一次买断几种合作方式,按其中一种详细商谈。
5、也可以市场和营销团队参与,按新增市场实现的利润分成。
四、企业所获荣誉
嫩江春酒1978年获省优质产品;1984年获轻工部优质产品称号;1991年在轻工业部清香型白酒评比中,被评为A级产品得分超过部分国家名酒;1994年获省优质白酒精品称号;1995年获省酒类食品卫生质量信得过产品;第三十三届布鲁塞尔世界银奖;1999年企业党组织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2001年获省级放心食品认证;2002年获省级诚信单位;2003年在全国清香型白酒评比中以92分总成绩夺取全国第七名;被中国酿酒协会评为优秀产品,企业被评为优秀企业,经国家质量检测中心检测;2003年被评为中国安全放心食品;新研制“嫩江龙马”酒被省酒业协会评为龙江特色白酒——行业高科技新产品;2004年“嫩江春”四种酒度的产品为黑龙江省免检产品;同时被黑龙江省酒业协会和省消费者协会联合评为2004—2005年度酒行业首批诚信单位和3.15特别推荐质量、服务双优商品;2005年企业被评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嫩江春酒被评为《全国白酒质量优秀产品》并荣获全国酒类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推荐品牌;2006年度获黑龙江省非公有制科技创新先进单位;2006年度中国酒类诚信经销商等荣誉称号;2006—2007年度省级诚信维权单位;企业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
“重守信誉、质量优良、顾客满意、持续改进”是新时代嫩江春人遵循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人为本、诚信立业”作为我们的经营理念。严格质量管理,强化销售服务,研发新产品,以不断满足市场经济和广大消费者的需求,愿与社会各界朋友精诚合作,广交朋友,共同发展。
·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嫩江县福民大街飘香胡同
·电话:0456-7523247
·传真:0456-7525635
·Email:nenjiangchun@163.com
·网址:http://www.nenjiangchun.com
信息编辑:周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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